办公地点:实训校区合作大楼3楼
联系电话:0760-88291215
职能:实训校区建设与管理、实验(实训)室建设与管理、校外实习(实训)基地建设与管理、“五段式”岗位实习(实训)管理、技能鉴定、教学科研及办公设备的验收与管理、校企合作等。
职责:
一、实训校区建设与管理。负责生产性实训校区规划、统筹与协调,制订实训校区建设、管理、评价、监督等制度,并负责组织实施;对企业进行前期考察、评估,与进驻企业商谈合作协议;监管进驻企业履约情况,考核其参与教学的绩效;负责实训校区公共建筑设施的管理。
二、实验(实训)室建设与管理。组织制定实验(实训)室建设规划以及建设、管理、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;组织制定、论证、报批年度建设计划;负责实验(实训)室及教学、科研设备的数据统计、上报;负责公共实验(实训)室的管理;负责各级各类实训基地项目的建设。
三、校外实习(实训)基地建设与管理。负责制订校外实习(实训)基地建设、管理规章制度;负责校外实训基地拓展、规划与建设,建立校外实习(实训)基地档案;负责开发和协调实习(实训)岗位等资源。
四、“五段式”岗位实习(实训)管理。负责各教学系“五段式”岗位实习(实训)计划、安排、管理、考核与工作量计算。
五、技能鉴定。制订学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;负责学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规划与统筹和实施及数据统计、建档等工作;负责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、点)的日常管理、年审等;负责组织各系(部)对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的晋升及拓展;负责学院考评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;负责耗材管理。
六、教学科研及办公设备的验收与管理。负责教学科研及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;负责教学仪器设备上报教育厅及相关工作;负责教学科研及办公设备验收;组织教学科研及办公设备资产清查、数据管理;负责设备维修经费的预算和设备报废;负责教学仪器设备资料的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七、校企合作。负责院级校企合作平台的建设;组织开展校企联络活动,制定政校企合作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校企合作委员会日常工作。
八、其它。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稳定、计划生育、党风廉政建设、资产管理等工作;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