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2023年春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中,有58名在夏季高考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,根据《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粤招办普〔2023〕12号)文相关规定:“被夏季高考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,取消其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资格。新生报到时,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层次录取考生报到注册”。请以上58名考生按夏季高考录取通知书的指引前往本科院校注册报到,本校发放的春季录取通知书自动作废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2023年春季高考被本科录取名单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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