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7-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

作者: 时间:2018-11-09 点击数:

     为切实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,我院领导高度重视,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,进行了部署安排。现将具体操作情况报告如下:

一、评审工作领导小组

组 长:黄俊斌 

副组长:凌石德

成 员:舒一飞 蒋建平  邓波  陈静静  涂志刚  朱权  陈殷辉  任娟平 

徐恒涛  夏义山  陈力蔚   

二、评审委员会 

组长:凌石德

副组长:陈静静  涂志刚  朱权  陈殷辉  任娟平  徐恒涛  夏义山  陈力蔚

成员: 陈思远  潘斌   刘晶晶  牛长成  蔡志宁  冯灿东  尹伟  黄李辉 周艳  各系学生代表

三、 评审依据 
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助办函【2018】50号)和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的暂行管理办法》(粤教助函〔2012〕48号)文件精神,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国家奖学金文件的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了本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。依照被评审对象在校表现、学习成绩等具体情况对照评审申请条件和标准要求实行阳光操作,严格把关。经学院领导审批后呈报。

四、 评审程序

1、本学年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了《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奖助学资金评定、发放时序》,进行政策宣传工作。

2、在学院宣传栏张贴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制定的学院实施细则,加大宣传力度,让学生了解各项政策。

3、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,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系提出个人书面申请,并提交相应的申请审批表,由各系学生资助管理小组负责组织本系学生初评,并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,从思想品德、学习成绩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,确定初选名单,并进行3天公示后,将初选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处。

3、学生处汇总各系的初选名单,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,在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再将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批。

五、 具体名额分配原则 

我院现有八个系大二、大三全日制在校生总数为4283人,按照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8名,( 8/4283)*系大二、大三全日制在校生人数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到各教学系,各系各1个国家奖学金名额。

六、公示情况:

   我院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进行公示,先各系公示3天,学院级公示时间为10月8日起至10月12日,对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了5个工作日公示,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投诉。

七、评审意见及结果:

     在整个评选、评审、公示过程中。学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,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下发《关于开展2017-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到各系进行评选,各系提交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后,严格进行各方面的审核,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无异后将我校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审批。同时,我院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,专款专用,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018年10月12日

 

附件1:《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》(见校内公示)

附件2:8名通过初审学生的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见校内公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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